关于开展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集中宣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7-11 来源: 访问量:
各学院党委、廊坊分校党委、离退休党委、直属机构党委、校机关党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根据上级党委部署和通知要求,现将学校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集中宣讲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对象
全校师生
二、宣讲方式
二级党委宣讲团,各二级党委书记面向本单位师生开展广泛宣讲;专家宣讲团,各二级党委可自行联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宣讲老师开展宣讲活动;支部书记宣讲团,面向所在党支部进行宣讲;青年讲师团、团员青年骨干宣讲团,面向团学骨干、团员青年进行宣讲。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党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学校各类宣讲团作用(马克思主义学院宣讲老师联系人:刘荣直;联系方式:13821609310),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确保本单位宣讲工作安全有序高质量开展。
2.各二级党委认真做好宣讲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使宣讲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3.请各二级党委完成宣讲活动后,于8月31日前将宣讲开展情况(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党委宣传部臧月宁办公邮箱。
附件: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宣讲开展情况汇总表
党委宣传部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