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度政工业务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廊坊分校党委、离退休党委、直属机构党委、校机关党委:

按照省政工职评办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政工专业职务业务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握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是要组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主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参加政工业务考试,其他人员不允许参加。二是严格把握申报人员的管理岗位条件,不符合管理岗位条件的人员不允许参加考试。三是初次参加政工专业评审的人员,要参照《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第7条执行。

二、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从79日至711日。考试时间为724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工作要求

1.规范报送考试报名材料。报名人员要如实填写《政工业务考试报名表》(一式一份打印在一页A4纸上,不可扩表并粘贴照片;另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臧月宁办公邮箱),同时报送小2寸免冠照片3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所在单位党委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请务必于712日上午10点前将有关材料送交党委宣传部(行政楼A518)。

2.考试试卷分为高级试卷和中级试卷。

3.合格证有效期限。省政工职评办统一阅卷结束后,市政工职评办按照省下达的考试分数,统一颁发考试合格证。政工业务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分别是:考试成绩60分—70分,当年有效;71分—90分,两年内有效;91分以上,三年内有效。

人:曹旭冉           联系电话:60438110

 

附件:1.学校关于组织2021年度政工业务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2.2021年政工业务考试工作相关文件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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