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申报及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廊坊分校党委、离退休党委、直属机构党委、校机关党委:

根据天津市教育两委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申报和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验收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申报

请各党委按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书(见附件1)“学校党委意见”一栏请填写不少于200字的详细推荐意见。

2.项目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能够体现学校培育成果的支撑材料,可以是视频、PPT、图片、报刊等。项目相关图片提供不超过5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其他辅助资料不要超过2种。

3.申报书及支撑材料纸质版需经学校党委审核同意后,并加盖学校党委公章。所有材料电子版需刻制成光盘,和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以上材料纸质版统一装订成一册(附带视频的以光盘形式装袋附后,有实物、设备或场地材料请拍摄照片列入文册),一式三份于2021年8月30日(周一)下班前交至党委宣传部(行政楼A518室),电子版发送至党委宣传部臧月宁办公邮箱。报送材料要能够突出代表项目的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推广性。学校将择优报送至天津市教育两委,经两委专家评审,确定2022年立项项目,获批立项的高项目团队需于2022年6月30日前提交结项相关材料。

二、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验收

2021年获批立项的单位按《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开展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的通知》要求上报结项材料,接受结项验收。验收标准如下:

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项目责任高校按项目任务计划书完成了建设任务和目标;最终成果与立项时批准的“最终成果形式”相符;育人体系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有所创新、师生普遍反映良好、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经费开支合理合法。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有采纳单位的证明材料,并详细注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

项目验收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成果验收为优秀的项目,予以通报表扬并作为项目责任高校再次申请项目的重要参考;对成果验收为不合格的项目,一律做撤项处理。

上报材料具体包括:

1.结项书(见附件2)。“学校党委意见”一栏请根据项目培育建设情况填写200字左右的意见。

2.结项总结材料。主要是获批立项以来的项目培育建设情况,包括建设过程、取得的主要成果和社会影响、主要经验等。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字数3000字以内。

3.项目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能直接支撑说明项目培育建设情况的视频、PPT、图片、辅助资料等。

以上材料请统一装订成册(附带视频的以光盘形式装袋附后,有实物、设备或场地材料请拍摄照片列入文册),一式三份于2021年8月30日(周一)下班前交至党委宣传部(行政楼A518室),电子版发送至党委宣传部臧月宁办公邮箱。材料特别丰富的请择优报送,报送材料要以立项以来新的建设成果为主,能够代表项目立项以来取得的具体效果和社会影响。

精品项目经批准后不得随意更改建设计划,确需变更时要履行报批手续,学校在审查变更时将严格把关。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最多不超过6个月。申请延期的请填写项目执行变更情况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由学校党委盖章,转项目管理单位报市教育两委批准后,由项目管理单位存档备查。延期项目验收不得评优,验收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精品项目负责人不得调整,项目组成员如有变更,参照以上流程报批。

请申请2021年项目信息变更的单位,填写附件3,于2021年8月30日(周一)下班前交至党委宣传部(行政楼A518室),电子版发送党委宣传部臧月宁办公邮箱。

天津市教育两委将统一组织结项评审,从中确定优秀项目、合格项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月宁        联系电话:60438112


附件:1.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申报书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结项报告书

3.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执行变更情况申请表

4.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建设标准(试行)

 

 

党委宣传部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