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申报及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验收的通知
时间:2024-06-05 来源: 访问量:
各二级党委:
根据天津市教育两委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申报及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验收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5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申报
对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综合改革与精品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的项目类别作出相应调整,由原来的十个项目类别调整为理论武装、文化育人、心理育人、实践育人、网络育人、队伍建设六个精品项目类别(见附件1)。
请各二级党委按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书“学校党委意见”一栏请填写不少于200字的详细推荐意见。
2.项目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能够体现学校培育成果的支撑材料,可以是视频、PPT、图片、报刊等。项目相关图片提供不超过5张,JPG格式(每张10M以下),像素不小于1024*768;视频材料须为MP4格式,每个500M以下;其他辅助资料不要超过2种。
3.每个课题限报负责人1名,每人主持课题不超过1项,个人参与课题不超过两项,每个课题组成员(不含负责人)不超过5人。
4.申报书及支撑材料纸质版需经所在二级党委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请各二级党委于2024年6月26日(周三)下午下班前,将以上材料的PDF版(二级党委盖章)与Word版发送至党委宣传部杨洋办公邮箱,其中电子版申报书A表及B表需分为两个文件单独报送,上报文件夹统一命名为“2025思政工作精品项目+党委名称+联络人姓名+联系电话”。报送材料要能够突出代表项目的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推广性。学校将择优报送至天津市教育两委,经两委专家评审,确定2025年立项项目,获批立项的项目团队需于2025年6月26日前提交结项相关材料。
二、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验收
请2024年获批立项的单位按《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开展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的通知》要求上报结项材料,接受结项验收。验收标准如下:
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项目责任单位按项目任务计划书完成了建设任务和目标;最终成果与立项时批准的“最终成果形式”相符;育人体系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有所创新、师生普遍反映良好、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经费开支合理合法。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有采纳单位的证明材料,并详细注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
项目验收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成果验收为优秀的项目,予以通报表扬并作为项目责任高校再次申请项目的重要参考;对成果验收为不合格的项目,一律做撤项处理。
上报材料具体包括:
1.结项书。“学校党委意见”一栏请根据项目培育建设情况填写200字左右的意见。
2.结项总结材料。主要是获批立项以来的项目培育建设情况,包括建设过程、取得的主要成果和社会影响、主要经验等。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字数3000字以内。
3.项目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能直接支撑说明项目培育建设情况的视频、PPT、图片、辅助资料等。
请于2024年6月26日(周三)下午下班前,将以上材料的Word版发送至党委宣传部杨洋办公邮箱,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2024思政工作精品项目+高校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材料特别丰富的请择优报送,报送材料要以立项以来新的建设成果为主,能够代表项目立项以来取得的具体效果和社会影响。
精品项目经批准后不得随意更改建设计划,确需变更时要履行报批手续,项目所在学校在审查变更时应严格把关。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最多不超过6个月。申请延期的请填写项目执行变更情况申请表,加盖学校党委公章后,转项目管理单位报市教育两委批准后,由项目管理单位存档备查。延期项目验收不得评优,验收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精品项目负责人不得调整,项目组成员如有变更,参照以上流程报批。
请申请2024年项目信息变更的单位,填写附件4,于2024年6月26日(周三)下午下班前发送至党委宣传部杨洋办公邮箱。
三、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党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按时按要求报送。
2.思政工作精品项目的申报要注重从小处入手,用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同时也要充分体现项目的实践性,聚焦问题解决的相关举措做法;申报项目应具有特色和创新性,且前期具有一定的实践基础,并已积累了一定的实践成果。
附件:1.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申报类别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申报书(A表)
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申报书(B表)
4.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终结报告书
5.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执行变更情况申请表
党委宣传部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