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天津市“文明行为条例”宣传公益 广告大赛作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8-21 来源: 访问量:
各学院党委、廊坊分校党委、离退休党委、直属机构党委、校机关党委: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贯彻《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按照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健康天津行动推进办)、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城市管理委等单位通知要求,现将开展天津市“文明行为条例”宣传公益广告大赛作品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扎实开展“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深入宣传贯彻《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动优秀公益广告创作,弘扬时代新风,培育文明风尚,展现津沽魅力,助力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大赛主题
同心迎盛会 共建文明城
三、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
四、征稿选题
1.宣传贯彻《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全域创建文明城市。践行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倡导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养犬、生活垃圾分类、拒绝跨境赌博等社会文明新风。
2.宣传健康知识、全民健身、控制吸烟、心理健康促进等,增强市民健康素质。
3.宣传信用条例,倡导诚信为本的价值观念,弘扬诚信文化。
4.宣传低碳生活、绿色消费、循环利用的生态文明理念,引导人们节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形成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5.宣传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导人们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6.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作品应坚持正确价值导向,倡导良好道德风尚,注重思想道德内涵,突出天津文化特色,挖掘学校历史文化,展现学校建设成就,展示学校师生精神风貌,用创意感染人、教育人,用作品传递正能量,温暖人心。
五、作品要求
1.此次公益广告仅征集平面类,包括海报设计、绘画漫画、摄影作品设计等。网上提交文件要求格式为jpg,色彩模式RGB,规格A3(297×420mm),压缩率不小于9,分辨率300dpi,系列作品不得超过3幅。单幅作品不超过10MB。
2.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紧扣选题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思想文化内涵丰富,价值取向正确鲜明。参赛作品上一律不得标注参赛人姓名、参赛单位名称等创意元素以外的任何信息。
3.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未公开发表、未入围其他赛事并获奖,如不符合上述要求,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保留追回奖励的权利。团队报送作品应指定一名成员,不得多人重复上传同一作品。如参赛者是在校学生,作品作者限3人以内,每件作品可配1名指导教师。
六、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版权和道德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参赛者在作品完成提交后即表示同意:大赛主办方、承办方或承办方认可的第三方拥有对征集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展示、编辑出版等无偿使用权和出版权(含电子出版权)。获奖作品在确保相关权利人法定权益的基础上,列入天津市公益广告作品库,供各类媒体和社会媒介无偿使用;主办单位将充分运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
2.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恕不退稿。
3.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次大赛的各项规定。
4.大赛主办单位对本届大赛保留最终解释权。
七、作品报送
请参赛者完成作品后,于9月13日前将作品及报名表(详见附件)电子版按要求发送指定邮箱:hzlyu@hebut.edu.cn。邮件标题统一为:天津市“文明行为条例”宣传公益广告大赛-作品名称。学校将对优秀作品予以表彰。
联系人:吕汉章 联系电话:13672152409
附件:天津市“文明行为条例”宣传公益广告大赛报名表
党委宣传部
2022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