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天津市“文明行为条例”宣传公益 广告大赛作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廊坊分校党委、离退休党委、直属机构党委、校机关党委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贯彻《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按照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健康天津行动推进办)、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城市管理委等单位通知要求,现将开展天津市文明行为条例宣传公益广告大赛作品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扎实开展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深入宣传贯彻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动优秀公益广告创作,弘扬时代新风,培育文明风尚,展现津沽魅力,助力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大赛主题

同心迎盛会 共建文明城

三、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

四、征稿选题

1.宣传贯彻《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全域创建文明城市。践行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倡导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养犬、生活垃圾分类、拒绝跨境赌博等社会文明新风。

2.宣传健康知识、全民健身、控制吸烟、心理健康促进等,增强市民健康素质。

3.宣传信用条例,倡导诚信为本的价值观念,弘扬诚信文化。

4.宣传低碳生活、绿色消费、循环利用的生态文明理念,引导人们节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形成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5.宣传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导人们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6.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作品应坚持正确价值导向,倡导良好道德风尚,注重思想道德内涵,突出天津文化特色,挖掘学校历史文化,展现学校建设成就,展示学校师生精神风貌,用创意感染人、教育人,用作品传递正能量,温暖人心。

五、作品要求

1.此次公益广告仅征集平面类包括海报设计、绘画漫画、摄影作品设计等。网上提交文件要求格式为jpg色彩模式RGB规格A3297×420mm),压缩率不小于9,分辨率300dpi系列作品不得超过3幅。单幅作品不超过10MB

2.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紧扣选题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思想文化内涵丰富,价值取向正确鲜明。参赛作品上一律不得标注参赛人姓名、参赛单位名称等创意元素以外的任何信息。

3.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未公开发表、未入围其他赛事并获奖,如不符合上述要求,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保留追回奖励的权利。团队报送作品应指定一名成员,不得多人重复上传同一作品。如参赛者是在校学生,作品作者限3人以内,每件作品可配1名指导教师。

、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版权和道德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参赛者在作品完成提交后即表示同意大赛主办方、承办方或承办方认可的第三方拥有对征集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展示、编辑出版等无偿使用权和出版权含电子出版权。获奖作品在确保相关权利人法定权益的基础上,列入天津市公益广告作品库,供各类媒体和社会媒介无偿使用主办单位将充分运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

2.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恕不退稿。

3.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次大赛的各项规定。

4.大赛主办单位对本届大赛保留最终解释权。

七、作品报送

请参赛者完成作品后,于913日前将作品及报名表(详见附件)电子版按要求发送指定邮箱hzlyu@hebut.edu.cn。邮件标题统一为:天津市“文明行为条例”宣传公益广告大赛-作品名称。学校将对优秀作品予以表彰。

联系人:吕汉章    联系电话:13672152409


附件:天津市“文明行为条例”宣传公益广告大赛报名表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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