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天津市巾帼文明岗推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5-2026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天津市巾帼文明岗推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报名额

各二级党委可在天津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候选人中任选一类推报1名,在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候选集体、天津市巾帼文明岗候选单位中任选一类推报1个。无合适候选对象的,可不推报。

二、推报条件

各二级党委要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突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同时,参评个人、单位、岗须符合市妇联印发的《天津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天津市巾帼文明岗评选表彰工作办法(试行)》(津妇发〔2026〕10号,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为《办法》)有关要求及规定并满足以下评选条件。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跟党奋进新征程、巾帼建功新时代。

2.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重点推荐在服务天津高质量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社会治理、文化强国、美丽中国建设、民族团结、对外交往等方面,立足本职、努力拼搏、争创一流、无私奉献,创造非凡业绩、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女性(女性群体)。

3.参评天津市三八红旗手标兵,须已获得过“天津市三八红旗手”称号。

4.参评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天津市巾帼文明岗的个人、集体、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获得过区委、区政府、市级工作部门授予荣誉的个人、集体、岗,或党和国家以及天津市推树的重大典型,或在重大项目、突发事件、应急事件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等。

5.天津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天津市三八红旗手不重复授予,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天津市巾帼文明岗一般不重复授予。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天津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天津市巾帼文明岗评选备受关注,各二级党委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按照党和国家关于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精神以及评选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落实评选程序,重点面向基层一线,真正把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优秀典型推选出来。

2.精心组织。各二级党委要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将工作重心下移,广泛发动群众、充分依靠群众,层层推荐、优中选优,努力推选出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优秀典型,使评选活动成为凝聚妇女、服务妇女、激励妇女的有效载体。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党委于10月12日(星期一)下午5点前,将候选人(集体)相关材料Word版和盖章pdf版通过办公协同发送至党委宣传部臧月宁。

 

附件:1.天津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天津市三八红旗手、        

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天津市巾帼文明岗评选表彰工作办法(试行)

2.所需材料及报送要求

      3.天津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4.天津市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5.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

      6.天津市巾帼文明岗登记表

      7.天津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名单汇总表

      8.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名单汇总表

      9.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名单汇总表

      10.天津市巾帼文明岗名单汇总表

 

                                  党委宣传部

                               202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