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天津市“身边好人”推荐评议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09-12 来源: 访问量:
各学院党委、离退休党委、直属机构党委、校机关党委: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开展,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开展天津市“身边好人”推荐评议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各单位可自愿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5项荣誉中任选1项推荐1名候选人(5选1,不可兼报)。
二、评选标准
天津市“身边好人”的总体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参与天津市现代化大都市建设、带头投身全域文明城市创建,带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自觉遵守《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
具体标准:
1.助人为乐好人: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好人: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社会良好影响。
3.诚实守信好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好人: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任劳任怨、兢兢业业、甘于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孝老爱亲好人: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邻里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得到群众称颂。
三、评选对象
凡符合参评标准的天津市民和在津工作、生活、学习或服役的人员,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为“身边好人”候选人。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党委于9月7日(星期三)上午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1000字事迹材料;《天津好人候选人信息采集表》《天津好人候选人推荐表》;候选人图片3张:1张标准证件照,尺寸比例413*295像素;2张生活照或工作照,尺寸比例1200*750像素)和《天津好人候选人信息采集表》《天津好人候选人推荐表》加盖二级党委公章PDF版,发送至党委宣传部臧月宁办公邮箱。请严格按照通知时间报送,过时视为放弃。
学校将成立推荐评议工作小组,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确定拟推荐名单,并报送市教育两委。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好人”的重要回信精神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是坚持原则。各单位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注重向基层一线的师生倾斜,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二级党委要审核把关,真正把学校中政治坚定、业绩突出、师生认可的先进典型推选出来。
三是广泛宣传。各单位要把推荐评议身边好人与“青春献礼二十大 奋斗担当铸忠诚 强国有我新征程”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声屏报网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身边好人”的事迹和风采,引导带动广大师生见贤思齐、崇德向善,努力营造学习好人、宣传好人、争当好人的浓厚校园氛围。
附件:1.天津市身边好人推荐评议管理办法
2.天津市身边好人工作规范
3.天津好人候选人信息采集表
4.天津好人候选人推荐表
党委宣传部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