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天津市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实践育人和网络育人专项优秀成果征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5-09 来源: 访问量:
各二级党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政课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2025年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大中小学思政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一体化研究专项申报公告》安排,现开展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实践育人和网络育人专项优秀成果征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职专兼职思政课教师、辅导员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社会责任感强,师德师风优良。
2.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3.对从事思政课教学或辅导员工作满3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不受职称和学位条件限制:
天津市思政课教学比武、“故事思政”微课大赛、思政课教师演讲比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天津市高校思政课教师辩论赛获季军及以上代表队成员;全国大学生讲思政课公开课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指导教师;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教师、全国高校网络教育名师、全国最美辅导员、全国辅导员年度人物(含提名奖)、天津市网络思政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年度优秀项目)、天津市普通高校十佳辅导员、天津市优秀辅导员。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以团队形式开展,申请人担任团队负责人。除申请人外,团队成员须覆盖大学、高中、初中、小学各学段。每学段至少1人、最多不超过5人,团队总人数不超过20人(含申请人)。
大学学段成员为在职专兼职思政课教师、辅导员。中小学学段成员为市区两级思政课教研人员、专兼职思政课教师、班主任和德育干部。中职学校相关教师按照高中学段参与申报。
符合上述相应要求的北京市和河北省大中小学有关人员也可受邀作为团队成员。
2.在实践育人和网络育人优秀成果申报中,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且不能作为其他团队成员参与申报;中小学各学段排名首位的团队成员作为该学段负责人,且不能作为其他团队成员参与申报;除申请人和各学段负责人外的团队其他成员最多参与申报2项。
3.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遴选推荐,择优申报实践育人成果和网络育人成果。
三、成果形式
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教材课程内容,结合实际,参考研究专题,突出小学、初中、高中、大学螺旋式上升的一体四阶贯通式特点,打造精品实践教学讲义和优秀网络育人作品,充分体现一体化育人成效。
(一)实践育人成果形式及要求
1.成果报告。主要阐述实践教学活动的设计方案、实施情况及育人成果等情况。
2.实践教学讲义。从各学段实践教学活动开始,在各教学场景点位进行的全程讲授文稿(指导语/讲解词),同时包含对应教学场景点位的实拍图。大学教学讲义篇幅限定在1万—1.5万字之间,中小学各学段的教学讲义篇幅限定在0.5万—1万字之间。
3.成效佐证材料。提供展现活动实施效果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照片(不超过5张)、视频(不超过1个)、重点媒体报道链接(不超过3个)等。
实践育人成果主要考察实践教学讲义的内容和质量,须突出螺旋式上升、一体四阶贯通的特点,做到准确、真实、鲜活、新颖,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
(二)网络育人成果形式及要求
1.成果报告。主要阐述网络育人作品(短视频、微电影、动漫等)的创作主线、完成情况及传播效果等情况。
2.网络育人作品。大中小学视频类作品(可以是跨学段,也可以是分学段)总时长不少于10分钟,文件格式统一使用MP4格式,保证画质清晰,比例正常,色调自然,声音清楚,音画同步,字幕准确,播放流畅。作品需要在抖音、微信视频号、哔哩哔哩中任一新媒体平台公开发布,并取得一定正面宣传效果。整组作品在同一新媒体平台实现累计10万+流量的(含浏览量、点赞量、转发量),在成果评审鉴定环节将予以倾斜。
3.成果佐证材料。包括Word版完整创作脚本及网络传播效果的佐证材料或截图。
网络育人成果主要考察网络育人作品(短视频、微电影、动漫等)的内容和质量,应具有较强的时代感、创新性、实效性,育人导向鲜明,传播效果良好。如作品为分学段设计,则不同学段的作品应具有关联性。
四、成果认定
1.天津市教育两委统一组织实践育人成果和网络育人成果评审鉴定工作,鉴定等级为优秀的,按程序报天津市社科工作办认定为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实践育人专项、网络育人专项,并由天津市教育两委在2026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经费支持。
2.在2025年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课程教学研究专项中获批立项的申请人,若申报实践育人或网络育人成果被评定为优秀的,不再认定为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人申报的实践育人成果和网络育人成果评定等级均为优秀的,由申请人择其一,按程序认定为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3.获批2025年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的教学研究专项、实践育人专项、网络育人专项,结项证书中课题组主要成员除申请人外,仅体现教学研究专项鉴定结项书中排名前6的主要参加者,及实践育人、网络育人成果报告中结项证书排序一栏的团队成员(不超过6人)。三类专项中的高中、初中、小学各学段研究成果分别认定为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思政课专项项目成果,且各学段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
4.申请人须如实填写有关申报信息,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评定资格;获批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并向有关单位通报,3年内不得申报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5.征集成果全部知识产权归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天津市教育两委。申请人及团队成员须承诺有关成果可以无偿提供天津市社科工作办和天津市教育两委有关部门进行后续的开发和运用,以及可以无偿供全市高校思政课教师应用于日常思政课程教学过程之中。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二级党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实践育人和网络育人的重要意义,加大对相关工作的宣传和解读力度,充分调动参与积极性、主动性,大力深化思政课改革创新,着力打造更多具有鲜明天津特色的思政项目、思政品牌。
2.申报事项。请各二级党委于2025年5月23日前报送申报意向登记表(Word版)和申报意向汇总表(Word版及盖章PDF版)至党委宣传部杨洋。此次申报为意向申报,无需提供成果验收材料,后续工作安排将另发通知。
联系人:杨洋 60200035
附件:1.研究专题
2.申报意向登记表
3.申报意向汇总表
党委宣传部
2025年5月9日